在中國杭州召開的盛會G20峰會中,鋼鐵產能過剩問題再一次被提出來。作為鋼鐵產生過剩主要國家之一,我國也為化解過剩產能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據紅星機器了解,從2016年開始要用5年時間再壓縮粗鋼產能1億~1.5億噸,用3到5年時間再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
總的來說,我國在各級政府強力推進下,化解過剩產能已經初獲成效。按照原有的計劃2016年計劃減壓粗鋼產量4500萬噸,從實施水平上來看,截至今年7月份國內累計完成鋼鐵產能減壓2126萬噸,占比為47%。部分地區甚至已經超額完成去產能目標。
盡管我們在鋼鐵產能過剩化解方面已經做出了重重努力,且取得初步成效,但化解過剩產能任務仍然非常艱巨。
從企業性質來看,具有壓縮產能任務的鋼企共140家,其中民營企業占比達88.6%,煉鐵產能和煉鋼產能分別為2620萬噸和5559萬噸,占比分別為70.9%和80.2%。且有部分停產時間較長的高爐、轉爐設備或長期停產、虧損嚴重的鋼廠并未列入2016年目標之類,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本次去產能任務按區或按市分配,各市、區間利益博弈明顯;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虧損嚴重的企業負債問題嚴重,債務如何處置成為難題。
專家表示,只有把去產能和兼并重組并重實施,即產能適度、集中度高、 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競爭力強,才是鋼鐵行業結構調整的理想目標形態。鋼鐵企業應考慮開發“高、精、尖、特”產品,優化產品各項性能指標,同時也要開發更效能高的節能環保技術,以更低的成本達到更高的環保標準。
化解鋼鐵產能過剩不僅僅是去產能,還要注意在化解產能過剩的同時,面對壓力和阻力時,要方法得當,不引起騷亂及其他社會問題,又要化解過剩鋼鐵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