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工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正式公布數月,并在各系統行業中落實實施了一段時間。《規劃》明確了輕工業調整和振興的五項原則,六大目標,九項任務和十項政策措施。從惠及面上看,我國縫制機械行業基本上只是涉及普惠性和間接性的政策及其效應。但作為整個輕工業綜合性應對措施的行動方案,《規劃》對中國縫制機械行業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控制產能必須優化結構
沉疴難治的產能過剩現象,是市場經濟與生俱來的產物,也是困擾制造業健康發展的突出矛盾,縫制機械行業同樣未能幸免。對此,中國縫制機械協會領導在八屆四次理事會總結講話中分析行業現狀時指出:“一是生產要素成本上升,企業利潤縮水;二是產能過剩,這是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所以調整是必然的。”如果說前者主要是企業行為,可以通過降本增利加以改善,那么后者則是一個行業性的問題。
《規劃》就產業調整和振興的主要任務明確提出切實淘汰落后產能的要求。此舉建立了產能退出機制,明確了淘汰標準,量化了淘汰指標和加大了淘汰力度,并對皮革等行業設置了相應的準入門檻。鑒于輕工業多行業構成的特殊性,《規劃》沒有也不可能對包括縫制機械行業在內的其他行業提出類似的量化要求,這意味著縫制機械行業控制產能無法指望政府的有形之手,而只能更多地借助市場的無形之手和企業本身的自我約束。
遠近結合力求解決
《規劃》的時間定位是從2009年到2011年。三年的規劃期從本質上來講,是一個針對性和目的性都非常強的行動計劃。應該看到,這個在特殊年份,特定條件下出臺的《規劃》,既不是簡單的應對危機的措施,也不是面面俱到的長遠規劃。這就要求我們堅持遠近結合,力求解決。其既要立足于應對危機確保當前的穩定發展,又要從長計議下決心加快各種結構性的調整,確立長遠目標,促進轉型升級。
《規劃》的時間跨度凸顯了這個指導包括縫制機械在內的輕工業發展綱領性文件具有承前啟后的特點,即如何做好“十一五”規劃的收官和“十二五”規劃的開局工作。行業的全面振興,三年時間顯然是不夠的,但抓緊三年時間作調整,完全有可能將行業的發展推到一個全新的起點。《規劃》名稱中的“調整”和“振興”的詞序安排也說明了這種邏輯關系。
今年是“十一五”的倒數第二年。依據目前的運行狀況,行業到本規劃期末的態勢已大致可作判斷。從行業經濟總量上講,建立在時間序列分析基礎上的數學模型顯然與行業實際相距甚遠。盡管這并非縫制機械行業的特有現象,但本行業發展的基礎不穩和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能力不強,導致峰谷落差大和低迷持續長的現狀,也令全行業深刻反思并要求我們在努力克服眼前困難的同時,千萬不能再患“短視癥”,要善于從深層次上尋找和解決問題。
今年上半年,全行業進入本世紀以來非常困難的時期。如果說周期性調整在很大程度上將取決于外部環境的變化,那么結構性調整則主要依賴于企業自身的行為。我們必須用心領會其精神實質,真正發揮主觀能動性,努力把自己的事情做好!